天津天保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临港堆场建设项目设计报价比选邀请函
致:各有相关资质设计单位:
天保物流集团拟选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设计服务。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天保物流集团临港土地位于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2695号,总占地面积19.85万平方米,目前该地块已全部完成场地平整、“三通一平”以及真空预压软基加固处理工作。天保物流集团基于业务发展现状,拟将西侧1.64万平方米土地实施整体硬化改造,改造完成后作为货物堆场,用以开展仓储业务。根据需要,物流集团拟选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院开展相关设计及咨询工作。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本次报价邀请的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价要求:
该项目设计费用最高限额10万元。
价格得分=(基准价/报价)×3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平均价格为基准价。
其他事项:因发包人原因,合同未履行完毕,委托工作终止的,按设计方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双方进行合同结算并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1) 设计方已全部完成设计成果并已提交发包人确认的,按已完成工作量的100%支付设计费用;
2) 设计方已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阶段设计成果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设计方投标报价中已完成各阶段对应的设计费报价的100%支付。
3) 设计人的设计成果如为中间成果的,发包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服务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及其配合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及要求除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文件要求。
五、工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相关规范。
六、文件报送要求
1. 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相关资质以及评价表中可提供的证明资料。
2. 报送文件要求由报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及所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文件,不予审核,取消竞标资格。
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的内容(包括盖章、签字等)必须一致,如发现正本与副本(包括电子文件)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正本为准。
4. 除投标方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方加盖投标方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5. 提供报价文件贰份并密封在一个包封中。
6. 各单位请于2025年 4 月 25 日 15 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后送至天津天保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洪凯 收。
地点: 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五路31号国展中心四楼412室
联系人: 洪凯 电话: 15802252505
七、中选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见评价表)评审,依据评价表我公司将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量并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当出现多家单位评分相同时,甲方有权决定中标单位。
天津天保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22 日